发布者:继续教育学院 浏览次数:10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与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7号)、《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新时代高等继续教育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苏教高〔2022〕9号)、《江苏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站(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苏教规〔2021〕1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自查和校外教学点备案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对我校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予以公示。最终备案结果将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公示期为:2023年1月5日—2023年1月13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3年1月13日前与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联系。联系电话:0516—83889054,电子邮箱:185904636@qq.com。
附件: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