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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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为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提高党员自身素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特制定继续教育学院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每年进行一次。

二、民主评议党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公开平等的原则,旨在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把党员思想教育贯穿于民主评议工作的始终。

三、参加评议的党员,要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情况,严格对照党章,按照党员标准找出自身差距,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接受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发扬成绩,纠正错误,争取做合格党员。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主要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学习内容,并组织党员进行学习动员。

(二)自我评议阶段: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党员个人写出自我评价的发言提纲。

(三)民主评议阶段: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在党员个人述职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党员开展相互评议,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进行测评投票。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征求群众意见。

(四)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委会对民主评议的意见进行讨论分析,结合支部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每个党员形成组织意见,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支部鉴定必须同党员本人见面同意并签字后,集中提交上级党组织审批。同时,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组织考察必须充分发扬党内外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五)表彰和处理阶段:对民主评议出的优秀党员,支部可以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不合格党员或基本不合格党员的处置,要突出严、准两字,注意调查研究,超前做好工作。对重点人反复进行组织谈话、宣传政策规定,要广泛听取党内外意见,同时要认真听取被处置人的意见,允许本人申辨。要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讨论,形成决议时,要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四、评议结束后,支部写出总结材料,填好各种报表,整理齐全原始记录,报上级党组织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