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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成人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点: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成人学历教育规范化管理,提高培养质量,保证我院继续教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成人教育和现代远程教育办学情况自查的通知》(苏教办高【2016】1号)、《江苏省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苏教高[ 2006 ] 20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反馈2016年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检查结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16】12号)要求,经学院研究,现就做好我校2017年成人学历教育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响应江苏省成人高校考试招生改革。继续深入推进成人学历教育招生考试改革,以服务企业员工终身学习为宗旨,以满足淮海经济区发展需求为立足点,积极做好我省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推荐考核择优入学考试改革项目,进一步完善考试形式和内容。
二、加强规范管理,狠抓教学点建设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结合前期教学点教学情况检查,我院在继续做好合作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督查指导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民办教学点的建设工作。
1.2017年与我院合作办学的教学点,按照要求在2017年招生前须与我院签订合作办学协议,凡是未签订合作办学协议的单位,不得以我院名义对外招生。签订合作办学协议前,须提供办学资质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办学资质材料复印件上须加盖鲜章),我院审核通过后统一签订合作协议。
2.根据省教育厅2017年1月13日下发的《关于成立江苏省高校继续教育信息化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了提高教学质量,我院决定进行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模式试点,由此产生的线上教学费用,由各单位自行承担,且不得向学生收取。
3.教学点在设置招生专业时,应统筹考虑,避免出现专业招生人数达不到开班要求人数;如果出现专业招生人数少于15人,我院则根据全院专业录取情况,给予适当调整,教学点应积极配合该工作。
4.我院是南京工业大学在徐州市区施行成人教育的唯一分院,按照南京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要求,为了统一管理,保证质量,报考南京工业大学的考生录取后均须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教学活动。
5.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规范教学过程,各教学点应按照我院教学部要求,根据专业教学计划,提前上报教学进度,由我院教学部统一印发试卷并安排各教学点考试、报送成绩等事宜。在报送成绩的同时留存试卷备查。
6.各个教学点在招生教学过程中,严禁超出规定的项目收取费用,更不得随意变更学费标准,不允许做虚假宣传;教学过程应按照我院教学部要求,统一标准,严格执行。
三、我院根据江苏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要求,日程安排,及时向各单位通报相关招生事宜。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5月24日